选举是民主政治的核心,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,为了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,推进选举工作的规范化、民主化,广东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了本选举实施细则。
选举组织与程序
1、选举委员会
广东省设立选举委员会,负责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,选举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组成,其成员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。
2、选举程序
选举程序包括选举公告、选民登记、候选人提名、投票选举等环节,在选举过程中,应保障选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选民登记
1、选民资格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满十八周岁,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,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2、选民登记办法
选民登记按照户籍地原则进行,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选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进行登记,领取选民证。
候选人提名
1、候选人条件
候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和履职能力。
2、候选人提名方式
候选人提名采用党组织推荐、选民联名推荐等方式,提名过程中应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投票选举
1、投票方式
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保障选民的投票权利,选民可以亲自投票,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。
2、选举结果公布
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,确保选举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,如有异议,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。
1、细化选民登记流程
广东省在选民登记过程中,将采用更加便捷的方式,如网上登记、移动APP登记等,对选民登记的信息进行核实,确保选民信息的准确性。
2、优化候选人提名机制
为了优化候选人提名机制,广东省将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,确保候选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具备良好的素质,鼓励多渠道提名,增加候选人的多样性。
3、改进投票选举方式
广东省将推广电子投票等新型投票方式,提高投票的便捷性和效率,加强对投票过程的监督,确保选举的公正性。
4、加强选举宣传与教育
为了提高选民的参与意识和选举素质,广东省将加强选举宣传与教育,普及选举知识,提高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度。
监督与问责
1、监督机构
广东省设立监督机构,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选举的公正、透明。
2、问责机制
如发现有违反选举法规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确保选举的严肃性。
本选举实施细则的制定,是为了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,推进选举工作的规范化、民主化,广东省将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选举工作,确保选举的公正、透明,为广东省的民主政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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